9月14日,文化部社会文化司邀请部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的有关负责人,以及新媒体、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拟实施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专门研讨。
为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网络文化需求,文化部拟于“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该计划以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国家数字图书馆的资源,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成为以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为基础,集互联网信息查询、数字图书馆服务、网络通讯、休闲娱乐、培训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形成覆盖城乡的公益性互联网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便捷的网络文化服务。拟实施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主要包括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免费开放、建立有效的资源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电子阅览室的管理、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的服务、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长效保障机制。
据悉,文化部近期将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工作突出、网络条件好的辽宁、山东、浙江、广东、安徽、陕西、北京、天津、上海9省市先行试点。根据方案,各试点地区将选择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试点,包括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少年宫、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室),各类学校、工业(产业)园区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等。
来自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首都图书馆、广东东莞图书馆等单位的13名负责人、专家、学者,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试点工作推进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