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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发布 来源:文旅之声

[ 业界新闻] 2021-07-09

为进一步向国内外全面客观展示我国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成就,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客观性、简洁性、权威性特点,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2020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

公报选取现行统计年报中的部分核心数据,并充分利用了文化和旅游部行政管理记录以及国家统计局等部门正式发布数据,全方位、多角度地直观展现了2020年我国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全貌,为社会各界了解我国文化和旅游发展情况提供重要参考。

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各类文化和旅游单位34.16万个,比上年末减少0.63万个。艺术表演团体17581个,比上年末减少214个;全年演出观众人次8.93亿,下降27.4%。公共图书馆3212个,比上年末增加16个;图书总藏量11.79亿册,增长6.1%;全年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5.41亿,比上年下降39.9%。群众文化机构43687个,比上年末减少386个;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192.65万场次,比上年下降21.4%;服务人次56327.04万,下降28.4%。全年国内旅游人次28.79亿,比上年下降52.1%。文物机构11314个,比上年末增加752个;全年接待观众人次61631.70万,比上年下降53.2%。2020年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1088.26亿元,比上年增加23.51亿元,增长2.1%;全国人均文化和旅游事业费77.08元,比上年增加1.01元,增长1.3%。(沈啸)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2020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

202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强化政策应对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国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一、机构和人员

2020年末,纳入统计范围的全国各类文化和旅游单位34.16万个,比上年末减少0.63万个。其中,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单位66555个,减少221个;从业人员69.98万人,增加0.46万人。

二、艺术创作演出

2020年,文化和旅游系统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动舞台艺术和美术繁荣发展。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引导创作复排文艺精品力作,涌现歌剧《红船》《同心结》、舞剧《英雄儿女》《骑兵》、京剧《奇袭白虎团》、彩调剧《新刘三姐》、话剧《三湾,那一夜》等一批优秀作品。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文化和旅游部第一时间在“中国艺术头条”微信公众号推出“艺术战‘疫’”专栏,共发布30期291件艺术作品,阅读量近两亿人次,带动了全国文艺界以“艺”战“疫”的热潮。推出“文艺中国”快手号,累计点击量2.1亿。举办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网络展演,观看互动人次超11.7亿;全国基层戏曲院团网络会演观看人次超8500万。组织国家京剧院及全国18家优秀京剧院团开展“京剧的夏天”线上公益展演,收看人数达7800万余人次。举办2020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展演116个剧种,演出大戏22台、折子戏组台20场,戏曲晚会1场,3年实现了348个戏曲剧种的“大团圆”。

2020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7581个,比上年末减少214个;从业人员43.69万人,增加2.44万人。其中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2060个,占11.7%,从业人员10.75万人,占24.6%。

全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共演出225.61万场,比上年下降24.0%;国内观众8.93亿人次,下降27.4%;演出收入86.63亿元,下降31.7%。

全年全国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共组织政府采购公益演出13.38万场,比上年下降14.9%;观众0.86亿人次,下降27.9%。

2020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场馆2770个,比上年末增加54个;观众坐席数187.98万个,增长3.4%;全年共演映58.84万场,比上年下降54.2%;观众6064.67万人次,下降51.7%。公有制艺术表演场馆2060个,比上年末减少72个;全年共演映27.74万场,比上年下降33.2%;观众人次1259.50万人次,下降58.4%。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场馆1111个,比上年末减少91个,全年共演映3.38万场次,比上年下降45.4%;观众人次1072.76万人次,下降58.7%。

2020年末,全国共有美术馆618个,比上年末增加59个;从业人员5467人,增加451人。全年共举办展览5988次,比上年下降17.6%;参观人次2186.76万人次,下降47.1%。

三、公共服务

2020年,文化和旅游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开展全国“乡村春晚”集中展演暨网络联动活动,全国24个省(区、市)88场“乡村春晚”参加活动,线上参与人次达1320.5万。启动小康生活主题美术创作征集展示活动,实施“乡村网红”培育计划,引领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实施“春雨工程”“阳光工程”等重大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央视频·文化志愿者专列”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推介等活动。推进《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全年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2.03万座,超额完成新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线,14.5万座厕所已在手机app进行标注。

(一)公共图书馆

2020年末,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212个,比上年末增加16个;从业人员57980人,增加18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7053人,占12.2%;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8868人,占32.5%。

2020年末,全国公共图书馆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1785.77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12.2%;全国图书总藏量117929.99万册,增长6.1%;阅览室坐席数126.47万个,增长6.2%;计算机226234台,增加419台;其中供读者使用的电子阅览终端143714万台,减少2022台。

2020年末,全国平均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126.49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5.09平方米,全国人均图书藏量0.84册,增加0.05册;全年全国人均购书费1.60元,减少0.08元。

全年公共图书馆发放借书证10251.31万个,比上年增长18.8%;总流通人次54145.81万,比上年下降39.9%;书刊文献外借42087.15万册次,下降31.4%;外借人次17466.62万,下降34.4%。全年共为读者举办各种活动150713次,比上年下降23.0%;参加人次9279.33万,下降21.3%。

2020年末,全国共2397个县(市、区)建成图书馆总分馆制,406个公共图书馆组建理事会。

(二)群众文化机构

2020年末,全国共有群众文化机构43687个,比上年末减少386个。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32825个,减少705个。年末全国群众文化机构从业人员185076人,比上年末减少499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7075人,占3.8%;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7969人,占9.7%。

2020年末,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4677.45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3.5%;业务用房面积3387.89万平方米,增长2.8%。年末全国平均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331.32平方米,增长2.67%。

全年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192.65万场次,比上年下降21.4%;服务人次56327.04万人次,下降28.4%。

2020年末,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有馆办文艺团体9489个,演出12.08万场,观众6675.84万人次。由文化馆(站)指导的群众业余文艺团体45.46万个,馆办老年大学698个。

2020年末,全国共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75384个,2578个县(市、区)建成文化馆总分馆制,394个文化馆组建理事会。

四、市场管理和发展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支持引导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改进服务、转变形象,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起草制定《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等制度规范性文件,为市场监管提供政策保障。修订印发演出管理有关工作指引,建立完善卡拉ok歌曲内容自审机制,实施实现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一网通办”和设备全流程电子标识管理。健全旅游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开展2020年旅游安全云课堂培训,指导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和企业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40余次,培训人员近3万人次。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开展信用评价规范研究,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名单”管理常态化,研究推进文化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开展第三方评估,进一步提升政策效能。完善星评制度,推进旅游住宿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和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实施导游专业素养研培计划。

2020年末,全国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20.89万家,从业人员160.91万人,营业收入9967.49亿元,营业利润1699.70亿元。其中,娱乐场所6.54万个,从业人员53.23万人,营业收入419.25亿元,营业利润5.33亿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0.62万个,从业人员24.71万人,营业收入181.53亿元。演出市场单位2.23万个,从业人员49.52万人,营业收入2157.50亿元,营业利润351.15亿元。艺术品经营机构0.53万个,从业人员1.94万人,营业收入71.99亿元,营业利润9.29亿元。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0.97万家,从业人员31.49万人,营业收入7137.22亿元,营业利润1331.13亿元。

根据31074家旅行社统计数据显示,全年旅行社营业收入2389.69亿元,营业利润-69.15亿元,直接从业人员32.25万人。

根据8423家星级饭店统计数据显示,全年星级饭店营业收入1221.53亿元,平均房价313.91元/间夜,平均出租率39.0%。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加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各类市场综合执法,以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省级层面,所有省(区、市)印发改革实施意见,所有省(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处)承担省级执法职责。市级层面,99.8%的市(州、盟)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与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整合,85.5%的设区市整合区级执法队伍组建市级执法队伍,4.1%的设区市撤销市级执法队伍保留区级执法队伍。县级层面,95.9%的县(市、区)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与旅游市场执法队伍的整合,深入落实“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全年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培训25期,累计培训3万余人次。指导监督各地开展执法资格专业考试9场次,完成4239人执法资格和证件信息采集汇总。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全面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线下开展四轮文化和旅游市场“体检式”暗访评估,范围基本覆盖全国各省。配合网信办等部门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具有网络表演业务的手机直播应用软件。开展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检查各类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清理下线各类含有违规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加强假日旅游市场执法,部署执法队伍巡查景区等47万余次,及时处置问题1100余个。部署严查“直播带货”旅游产品,查处违规旅行社和网店30余家。开展第一批旅游市场集中办案,集中查处一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件。开展重大案件评选,评选87件2019-2020年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联合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最高检等部门督办42起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全年通过该平台进行举报登记8827件、办结6725件;累计发起日常检查316.41万件,出动检查1088.94万人次;建议立案2.09万件,累计办结案件2.84万件。

五、资源开发和利用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库建设方案、数据规范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示范项目,推出22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1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公布第二批97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68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开展“心灵四季·美丽中国”“感受美丽家乡、发现户外精彩”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和全国冰雪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和“最美风景在路上”自驾游系列推广活动,支持黄河、长城、长江等旅游推广联盟开展跨区域主题推广。应对疫情影响及时开设“乡村旅游面对面直播课堂”,完成49期课堂,累计学习超过70万人次。组织编印《“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自驾路书》,推动开设“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客源援藏专列”,积极发挥旅游助力脱贫攻坚积极作用,2.26万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全部脱贫。深入实施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举办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展示活动、第十届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意策划大赛、2020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红色旅游云课堂、“红色之旅 壮美兵团”等活动,红色旅游发展持续向好。

2020年末,全国共有a级旅游景区13332个,比上年末增加930个。其中,5a级旅游景区302个,增加22个;4a级旅游景区4030个,增加310个;3a级旅游景区6931个,增加733个。

2020年,全年国内旅游人数28.79亿人次,比上年同期下降52.1%。国内旅游收入2.23万亿元,同比下降61.1%。

六、产业与科技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出台《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消费新模式。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第一批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60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新命名9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授予18家园区创建资格。年末全国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9家。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遴选320个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6194.1亿元。举办包括7期精品项目交流对接会、大运河重点项目投融资对接会在内的各类投融资对接活动,共推介项目452个,总投资额3405.9亿元。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协议,新增1000亿元纾困复产贷款授信额度。依托中国银联对2.4万家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进行移动支付能力提升。举办“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论坛,与日本、韩国联合主办第13届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征集遴选2020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项目45个。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8514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2%。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完成“科技助力经济2020”国家重点专项、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遴选工作。故宫博物院获批科技部第二批“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发布文化和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3项。公布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28个,2020年末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共有198家。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部省试点对接。立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42项,加强对黄河文化、长江文化等选题研究。开展全国艺术职业院校“立德树人”校园艺术作品展等活动。

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2020年,文化和旅游系统、文物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制度体系,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和中国文化基因研究相关工作,启动南水北调东线二期考古和文物保护工程。国家文物局深入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共22个片区,涉及31个省228个市988个县。推动各地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公布革命文物名录等,加强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的组织实施,共批复国保、馆藏一级革命文物保护项目246个,推出“武汉革命文物线上展示月”“遵循先烈足迹”等主题活动。全国古籍普查完成汉文古籍270万余部。

2020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文物机构11314个,比上年末增加752个,其中,文物保护管理机构3373个,占29.8%;博物馆5452个,占48.2%。年末全国文物机构从业人员17.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4万人。其中高级职称11072人,占6.3%;中级职称22165人,占12.6%。

2020年末,全国文物机构藏品5089.10万件/套,其中,博物馆文物藏品4319.09万件/套,占文物藏品总量的84.9%。

全年全国各类文物机构共举办陈列展览29347个,比上年减少1355个。其中,基本陈列16682个,增加1658个;临时展览12665个,减少3013个。接待观众61631.70万人次,比上年下降53.2%,其中未成年人13564.08万人次,下降57.1%,占参观总人数的22.0%。博物馆接待观众52652.35万人次,比上年减少53.1%,占文物机构接待观众总数的85.4%。

2020年,“太极拳”“送王船”项目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南亚廊道、中蒙俄万里茶道申遗工作有序推进。文化和旅游部完成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初评工作,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册)项目保护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深入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对249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记录。建立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遗保护协同机制,组织实施黄河流域非遗调查,试点设立近40家非遗曲艺书场,设立河洛文化、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举办第六届中国非遗博览会、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全国非遗曲艺周”“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活动,支持各地举办“非遗购物节”、杭州工艺周、中国纺织非遗大会等品牌活动,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发布12条全国非遗主题旅游线路。

2020年末,全国共有国务院公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72项,共有文化和旅游部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68名。全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册)42项,位居世界第一。

年末全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2455个,从业人员16444人。全年全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举办演出56117场,比上年下降22.0%;举办民俗活动12227次,下降28.0%;举办展览16174场,下降17.4%。

八、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举办“云聚荟”直播盛典、全球博物馆珍藏展示在线接力、丝绸之路文献展览等活动,全面深化双边合作机制,开展部级双边访问、召开高级别会议16次,推动与匈牙利、希腊等7国签署合作执行计划或谅解备忘录,举办与意大利、沙特等6国建交周年庆祝活动,开展对尼日利亚等非洲8国人力资源培训班等项目。参与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部长网络会议等重要会议活动32次,稳步推进世界旅游联盟总部建设。

文化和旅游部持续提升“美丽中国”整体形象,举办“欢乐春节”活动近200场,组织参加线上日本旅游博览会、英国伦敦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国际展会,举办“丝路交响”云端音乐会、“意会中国”亚非当代音乐论坛等线上交流活动,统筹指导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和驻外旅游办事处开展全球联动的“云·游中国”系列线上活动和“天涯共此时——中秋节”线上文化周,举办各类活动2200余项。

文化和旅游部持续深化对港澳台文化和旅游工作,印发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召开“两岸旅游交流线上座谈会”“两岸文化交流线上座谈会”。举办“国家艺术院团(澳门)演出季”“金瓯无缺——纪念台湾光复75周年文献展”“艺海流金·美好安徽”“情系三江源·大美青海情”等活动。实施“港澳青少年知行计划”“台湾青少年春节习俗研习营”等青少年交流项目,举办港澳青少年游学推广活动暨内地游学联盟大会,不断做深做实对港澳台文化品牌。

2020年,在匈牙利、约旦、科威特新设3个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截至2020年末,在全球设有45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20家驻外旅游办事处。此外,在香港设有亚洲旅游交流中心,在台湾设有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台北办事处、高雄办事分处。全年对外、对港澳台演出团体达947个团次,参与交流人员12552人。

九、资金投入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全年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部门预算59.51亿元,落实中央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54.92亿元。运用全覆盖审计、绩效管理等手段,提高资金资产使用管理效能。国家美术馆工程、中国工艺美术馆工程(暂定名)、“平安故宫”工程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取得积极进展。

2020年,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1088.26亿元,比上年增加23.51亿元,增长2.1%;全国人均文化和旅游事业费77.08元,比上年增加1.01元,增长1.3%。

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中,县以上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00.98亿元,占46.0%,比重比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87.28亿元,占54.0%,比重提高了2.5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491.62亿元,占45.1%,比重提高了0.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269.78亿元,占24.8%,比重降低了0.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301.64亿元,占27.7%,比重提高了1.6个百分点。

全年全国文物事业费400.20亿元,比上年减少15.21亿元,下降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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