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职责及成员的通知》(京防组发﹝2020﹞3号)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公共图书馆。
一、总体要求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服从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未接到行业主管部门恢复开放的正式通知前,各图书馆不得擅自恢复开放,遇特殊情况需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2.在接到行业主管部门恢复开放的正式通知后,应统筹考虑本单位整体情况,慎重确定恢复开放的具体时间,并报上级单位审核。图书馆恢复开放信息应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充分认识做好首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谁开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的主体责任,确保开放准备充分、员工健康上岗、读者放心借阅、开放安全有序。
二、内部管理
1.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设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法人代表任组长,明确各组成部门的职责,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统筹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相关工作。
2.按照“一馆一策”的原则,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上级单位审核,并由各自上级单位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
3.加强单位员工的健康排查,提前了解员工最近14天的活动轨迹,全面掌握员工的接触史、旅居史、健康状况及入境亲属情况。要求使用“京心相助”、“健康宝”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及动态监测制度。
4.员工在体温正常、无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安排上岗,严禁“带病上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并向上级单位报告情况。
5. 加强对驻馆服务人员、外包人员、保安、保洁、物业等员工的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馆内住宿的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出馆,每天对住宿场所进行消毒通风,并由后勤行政部和保卫部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6.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纳入员工培训内容,利用微信、qq等线上方式开展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一线员工要做到应知应会,熟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7.到岗员工应做到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不相互串岗、不扎堆聊天、少集中会议,办公距离保持1.5米以上。员工就餐采取分时段或分餐制方式。
8.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提倡“两点一线”的工作生活模式。
三、开放准备
1.提前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告恢复开放的具体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馆须知、注意事项等内容,在图书馆主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立疫情防控警示牌,并公布所在地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2.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防控用品的保障工作,配备充足的口罩、非接触式测温设备、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
3.在读者入口处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并配备专人开展相关检测登记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4.对开放区域的防疫安全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开放条件的区域一律不得开放。内设的影剧院、宣教场所、餐饮服务区、互动展示区、商品销售区等区域暂不开放。
5.开展开放区域的安全排查,对公共活动区域、安技防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馆内物资安全。
6.恢复开放前应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服务设施、员工餐厅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切实加强对展厅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检查。
7.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系统,采用开窗换气以保证馆舍的通风顺畅。对空间较大、楼层偏高的场馆,须按照北京市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以及中国建筑学会《办公建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运行管理应急措施指南》(t/asc 08-2020)的规范安全使用。
四、开放服务
1.全面实行实名制预约参观方式,在科学测算读者承载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时间,实现读者错时分批入馆并实时监测预警。老年人可持老年证登记入馆。图书馆日接待量不得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30%,瞬间流量不得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20%。原则上不接待团体预约参观。
2.严格落实读者入馆实名制和身份验证制度,入馆读者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登记个人信息。要求使用“健康宝”等数字化手段掌握入馆读者基本信息,实现高效追踪管控。同时要注重入馆读者个人信息安全,严防外泄。
3.实行读者入馆必检流程,入馆读者须一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检测体温超过37.3°c、出现咳嗽等可疑症状者不得入馆参观。对不配合体温检测、不注意环境卫生等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违反防控规范行为的读者要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公安部门处置。
4.暂停团体接待服务以控制读者流量。暂停对外餐饮服务、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接待大型团体等人员聚集的公共活动。
5.近距离服务读者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上岗,注意个人卫生,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6.做好每日消毒及督察工作。成立专门的消毒及督察小组,负责馆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同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并及时更新工作记录。
7.归还的文献应在固定的空间内存放,使用消毒设备对归还图书进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归架。 、
8.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应及时更换;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废弃后不要随地乱扔,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在佩戴口罩前和摘除口罩后,应注意手卫生。
五、公共卫生
1.严格对公共开放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重点做好安检口、咨询台、洗手间、重要通道、扶梯把手、电梯轿厢、座椅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馆内地面整洁,及时处理垃圾污物,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合理放置“本区域已消毒”的公示牌。
2.为读者提供的轮椅、雨伞等物品,以及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等应做到用后及时消毒。公共区域内应配备清洁消毒用品供观众免费使用。
3.公共卫生间应做到通风良好、设施完善,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保障供水正常和烘干机使用,落实对垃圾桶、厕所便器、洗手台、水龙头、地漏等的清洁消毒制度。
六、应急处置
1.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沟通,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确保一线员工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2.积极配合所在地社区(街乡)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日常防控。馆内一旦发现疑似感染者或接到防疫部门信息有确诊、疑似病患进入过场馆,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
(本指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