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湖北省图书馆却面临大批读者借书久拖不还的难题。12月26日,湖北省图书馆正式发布新规,元旦起恢复对借书逾期不还者收取滞纳金的制度,读者可在元旦前办理滞纳金清零手续。自12月20日短信通知读者开始,截至12月29日,湖北省图书馆共清零2.2万笔,共计64万元滞纳金。仅12月28日一天就取消滞纳金5236笔,共计17.46万元。
湖北省图书馆中文报刊部主任许超介绍,湖北省图书馆在几年前新馆试运营期间开始对读者免收滞纳金,在新馆过渡阶段便利了读者借阅。为了提升图书在读者中的流通效率,本次恢复滞纳金收取,对已超期未还的文献按照每本(片)每天0.2元收取费用。
许超告诉记者,借书不还的人过多,图书循环流通不畅,就难以发挥公共资源共享的社会效益。湖北省图书馆新规同时规定,自2020年起,每年春节假期(大年三十至初六)和“4·23世界读书日”共8天为滞纳金全免日,读者在此期间均可前往湖北省图书馆办理滞纳金全免手续。也就是说,恢复滞纳金制度,仍提供给读者清零滞纳金的机会,新规的目的并非在收滞纳金,主要是督促、约束读者按时还书,保证图书循环使用公共效益的最大化。
她说,湖北省图书馆累计办证40多万人,目前持证读者30多万人。近年进馆读书、自习的读者数量逐年增加,尤其是暑期和每年研究生考试前。借书总量略有下降,借阅文学休闲类书籍,和借阅专业、工具类等各个类别书籍的读者均有,尤其是少儿类,在读者手上的少儿类书,比馆内书架上的要多。并非每个家庭的阅读全都通过买书实现,到图书馆借书阅读,仍然是不少家庭、个人读者经济有效的读书方式,图书馆的借阅服务在今后很长一个时间段一直会存在。(万建辉、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