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门头沟区图书馆获得“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集体”称号,工作得到市级单位认可。
2013年由首都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联合设立的“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包括明苑集团、无名居集团、建工集团第三投资公司、首都图书馆、门头沟图书馆5家单位。其中,企业为在京无监护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免费食宿和技能培训,图书馆则安排涉罪未成年人从事不少于100小时的义工劳动。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安排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到“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接受考察、教育和矫治。
两年时间里,门头沟区图书馆接受15名由区检察院慎重挑选的已满十六岁的试行对象,其中6人来自海淀区、丰台区检察院。按照门头沟区检察院制定的《“扬帆管护基地”观护员管理办法》,为规范化管理,根据涉罪未成年人员特点,图书馆选取4名自身素质较高,具有“耐心、爱心、责任心”的观护员,分为三种类型观护:即“妈妈型”针对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姐姐型”针对性格孤僻的未成年人;“朋友型”针对不善沟通的未成年人。观护员队伍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心理辅导、亲职教育等相关知识培训。在观护期间,观护员与门头沟区检察院未检处、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紧密配合,采取“强化沟通、观管结合、帮教一体”的管理模式,具体对涉罪未成年人参与图书馆外借部门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心里辅导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教观护。在工作中涉罪未成年人统一着装,在观护员指导下参与借阅图书、整理书架、搬运图书等工作,每日详细记录工作日记,形成书面帮教记录,建立一人一档。观护结束后对其工作情况、言行举止、思想认识等进行全面评估鉴定,向门头沟区检察院出具观护报告。
在图书馆安静整洁的环境中整理藏书,微笑面对迎接到馆的每一位读者,与读者进行一次简单平和的对话,成为了他们一段难忘的人生经历。在他们眼中,图书馆是安静的、阳光的,是梳理内心、树立信心走向社会的一片静土。
截止目前13名涉罪未成年人已完成检察院规定200小时的义工时间,免于起诉成功回归社会。门头沟区图书馆将继续发挥社会教育基地作用,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社会实践平台,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宽容与理解,在实践工作中重拾信心。“扬帆基地”将继续为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起航,扬起风帆。
(门头沟区图书馆)